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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文化大革命”時期周恩來在農業(yè)領域的貢獻

張化

2020年11月25日07:29    來源:人民網

  “文化大革命”時期,農業(yè)和其他行業(yè)一樣,不可能不受到政治運動的沖擊,但是總產值仍能緩慢增長,基本建設也取得了一些成績。究其原因,毛澤東等領導人在一定程度上記取了1958年人民公社化運動的教訓,對農業(yè)采取了比較謹慎的態(tài)度,是重要的一點。作為共和國的總理,周恩來更是堅持把農業(yè)擺在國民經濟的重要位置,努力排除干擾,為促進農業(yè)發(fā)展付出了極大心血。

  歷史表明,在極左思潮的沖擊中,周恩來為穩(wěn)住農業(yè)基礎所做的大量工作,不僅保證了這一時期國家機器的繼續(xù)運轉,而且為今后的發(fā)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基礎和歷史借鑒。

  一

  把農業(yè)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,是黨中央第一代領導集體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指導思想。周恩來不僅是這一思想的倡導者,更是在建設出現挫折和失誤時,排除干擾,糾正失誤,穩(wěn)住農業(yè)基礎的領導人。 “文化大革命”發(fā)動后,我國農村受到越來越強烈的政治運動的沖擊。遍及全國的造反、奪權浪潮,嚴重擾亂了農村的工作和生產秩序。主管農業(yè)的各級領導干部遭到打擊迫害,農村工作機構陷于癱瘓或被撤銷,農村陷入了無政府無組織狀態(tài)。許多地區(qū)出現了工作無計劃,生產無人抓的狀況,有的地方甚至因“鬧革命”,而使莊稼在“播種時節(jié)下不了種,收獲季節(jié)入不了倉”。1967年至1969年,我國農業(yè)連續(xù)3年處于下降和停滯的狀態(tài)。

  在“文化大革命”的嚴重動亂中,周恩來引導人們正確處理政治與生產的關系,盡力排除政治運動對農業(yè)的干擾,保證生產的進行。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。

  第一、減輕“文化大革命”運動對農村的沖擊,堅持以農業(yè)生產為中心。

  在階級斗爭擴大化錯誤不斷發(fā)展的過程中,周恩來雖然接受了“以階級斗爭為綱”的提法,但是,在實際工作中,他努力引導人們把政治與生產統(tǒng)一起來,盡量減輕政治運動對生產的影響。1964年11月,他同意將“以階級斗爭為綱,以生產為中心”作為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面上工作的正式提法①。這種看似矛盾的提法,包含著周恩來保護農業(yè)生產,穩(wěn)住農業(yè)基礎的深遠考慮。每當農業(yè)生產與其它工作、甚至政治運動發(fā)生沖突時,他總是將農業(yè)生產擺在首位。1965年3月,他接見參加農業(yè)工作座談會的各省負責人時說:糧食是首要問題。面上工作的安排,第一位的是要以生產為中心。②同年11月,在全國計劃會議討論第三個五年計劃時,對國防、農業(yè)誰放在第一位的問題發(fā)生了爭論。周恩來提出,第一是農業(yè),第二是國防。并說:把農業(yè)擺在前面是提醒大家注意,請大家千萬不要忽視了農業(yè)。對農業(yè)要抓緊、抓快、抓狠;要全民辦農業(yè)。③為了改變北方農業(yè)的落后面貌,實現穩(wěn)產高產,扭轉南糧北調的局面,周恩來于1966年2月提議中央成立北方農業(yè)領導小組,并親自兼任河北和北京小組組長。他在北方八省、市、自治區(qū)抗旱會議上提出:要把這個地區(qū)作為農業(yè)上的主攻方向,由中央、國務院協同各級黨政領導一起來抓。一直抓到“使這一地區(qū)達到‘備戰(zhàn)、備荒、為人民’的起碼要求:糧食自給,隊有余糧,國有儲備,農民生活達到全國平均水平”。④ “文化大革命”發(fā)動后,工農業(yè)生產受到猛烈沖擊,生產指揮系統(tǒng)開始失控。周恩來十分焦慮。他反復宣傳毛澤東“抓革命,促生產”的指示,強調“政治要落實到生產上”。他公開對林彪、江青一伙宣揚的“革命抓好了,生產自然會好”的論調予以駁斥,說:“我就不相信革命抓好了,生產就會自然上去。”⑤他對協助他抓經濟工作的同志說,經濟工作一定要緊緊抓住,生產絕不能停。⑥他說:“農業(yè)是不能一日放松的,我們搞計劃,一定要把農業(yè)這個口子管起來,這是個基礎工作。”⑦1966年9月初,當“文化大革命”波及到農村時,周恩來指示陶鑄主持起草《人民日報》社論《抓革命,促生產》,⑧強調要“堅守生產崗位”,學生不要到農村和工廠去干預那里的部署,并指出“農忙的時候,四清運動可以暫時停下來”,“集中全力抓好今年的秋收。” 9月 8日,周恩來召集中央碰頭會通過了中央《關于縣以下農村文化大革命的規(guī)定》,強調:縣以下各級的“文化大革命”仍按原“四清”的部署結合進行。學生、紅衛(wèi)兵和干部、社員不要外出串連;秋收大忙時,應集中力量搞好秋收、秋種、秋購;縣以下干部不應由群眾直接“罷官”;各級領導陷于癱瘓的,應迅速調整,把工作抓起來。這些規(guī)定雖然未能全部貫徹執(zhí)行,但對保證當年的秋收、秋種、秋購起了有效作用。1966年底,農業(yè)總產值達640.9億元,比1965年增長8.7%(按1957年可比價),大大高于“一五”、“二五”計劃時期農業(yè)總產值的年平均增長速度。

  但是在1966年12月,形勢進一步惡化。中央文革小組起草的《關于農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指示(草案)》下發(fā)到農村。《指示》修改了原先的規(guī)定,要求“把四清運動納入文化大革命中去”,在農村整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,建立紅衛(wèi)兵組織,進行串連。這個文件下達后,農村急劇動蕩起來。在造反、奪權的浪潮沖擊下,周恩來于1967年2月11日接見農業(yè)部、農墾部、水產部等奪權單位的造反派代表,要求打好春耕生產第一炮。要農口搞一個對全國的呼吁書,號召抓革命,促生產。⑨2月20日,他審閱《給全國農村人民公社貧下中農和各級干部的信》,要求“動員一切力量,立即為做好春耕生產而積極工作”。⑩3天后,周恩來又與各大軍區(qū)負責人談話,要求省、地、縣都要以軍事部門為主,組織各級生產辦公室。11同日,中央軍委發(fā)出《關于軍隊大力支援地方抓好春耕生產的指示》。3月7日,中共中央又發(fā)出《關于農村生產大隊和生產隊在春耕期間不要奪權的通知》。在當時,這些文件的影響雖然有限,但對減輕政治運動的危害,保證春耕生產起了有效作用。

  第二、不失時機地把農業(yè)生產提上各級領導的議事日程,加強對農村工作的領導。

  自1968年下半年起,各地相繼建立起了革命委員會,全國急劇動蕩的局面有所緩和。這時,周恩來不失時機地把農業(yè)生產提上各級領導的議事日程,親自籌劃并參加了一系列農業(yè)會議,著手清理被“文化大革命”搞亂了的農村工作和人們的思想,將其引入比較正常的發(fā)展軌道。

  為了克服人們不敢抓生產的思想,他指示農林部:每年都要召開一次棉花會議,檢查工作落實的情況。對于農業(yè)機械修造等,也是如此。他還針對當時盛行的“政治掛帥”、“政治可以沖擊一切”的現象,提出:沒有抽象的政治,政治都是和具體事情聯系在一起的,業(yè)務和政治不能分家。12“政治要掛到業(yè)務上,掛到生產上,要結合經濟工作一道去做”。13歷史表明,周恩來采取的這些措施,及時把農業(yè)生產擺到了國家工作的重要位置,使之常抓不懈,成為這一時期黨對農村工作實施有效領導的開端。

  在這些一度被中斷了的農村工作會議上,把政治與經濟和生產聯系起來,鼓勵人們大膽工作,抓緊生產,是周恩來反復強調的問題。1970年1月 26日至2月 14日,周恩來領導召開了全國棉花會議。他在講話中明確規(guī)定了全國棉花生產的重點和“四五”計劃預定達到的生產指標。會上,有人反映:工作不敢抓生產,怕被說成是糧棉油干部;講話不敢提生產,怕被批評為不突出政治,因此,“多抓敵我友,少抓糧棉油”的說法極為流行。周恩來于2月13日接見了與會者,他詳細詢問各地情況,督促落實生產指標,并說:如何種好棉花,自力更生是第一條。“棉花的政治就是:獨立自主,自力更生,艱苦奮斗。”14周恩來的講話打消了許多人的思想顧慮,他們紛紛表示:要把“怕”字換成“敢”字,把棉花生產抓上去。15一年后,全國棉花總產量達到4600多萬擔,比上年增長了12%。1971年3月,周恩來又領導召開了全國棉花、油料、糖料生產會議。他說:棉花上來了,今年重點抓油料。中央抓重點省,各省抓重點縣,層層抓緊。“四五”期間,都要努力上進,糧食穩(wěn)步前進,棉、油、糖自給有余。農、林、牧、副、漁都要搞上去。3月30日,中共中央批轉了國務院《關于全國棉花、油料、糖料生產會議的報告》,決定適當提高花生、油菜籽、芝麻、大豆等部分油料、油脂和糖料的收購價格,促進了經濟作物的生產。特別要提到的是,在1975年初的四屆人大上,周恩來重申了四個現代化的奮斗目標,這不僅為人們理直氣壯地抓生產提供了理論根據,也對農業(yè)的發(fā)展具有深遠影響。

  二

  “文化大革命”運動不僅擾亂了農村的工作和生產秩序,還加速了農村工作中極左思潮的發(fā)展。

  還在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,不少地方就無視《農業(yè)六十條》的規(guī)定,又一次“提出搞大隊核算和聯隊核算,把原屬生產隊所有的山林”,“社員的自留地、牲畜和羊只”,全部收歸集體所有。16“文化大革命”開始后,對所謂“三自一包”“修正主義路線”的批判,進一步加劇了極左思潮的發(fā)展,許多地方又刮起了“過渡風”和“共產風”。

  針對農村再次出現的“左”傾偏向,周恩來提醒大家牢記1958年的教訓。他說,對農民,只要路線、方針、政策搞對了,具體的由農民自己去搞,不需上面事事干涉,不要瞎指揮。定計劃、定指標,要實事求是。“不要一下子就說得太好了,這樣就會發(fā)生1958年頭腦太熱的情況”。不要“一哄而起”,“一搞就是上多少人,一窩蜂、大平調、大兵團、大呼隆。”17他還說:“農業(yè)規(guī)劃一定要由下而上地搞,這是我們找到的一個方向。”18可是,這些提醒和告誡在當時收效甚微。

  中共“九大”召開后,周恩來在把農業(yè)生產提上議事日程時,重申《農業(yè)六十條》的基本原則,通過農村政策的貫徹,糾正農村的極左偏向。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:

  第一階段:1970—1971年。重申農村經濟政策,抑制極左思潮。

  1.遏制“過渡風”和“共產風”。1970年8月至10月,在北方農業(yè)會議上,除了討論制定“四五”計劃期間的農業(yè)發(fā)展規(guī)劃外,還根據周恩來要起草一個講政策的文件的指示,再次明確了各項農村政策。針對許多地方出現的“左”傾偏向,會議指出:前些時候,有少數地方違反群眾的意愿,刮過一點任意改變基本核算單位、收自留地的風。面不算大,但波動不小,很有必要提醒各級領導同志充分注意。會議重申:《農業(yè)六十條》對鞏固集體經濟和發(fā)展農業(yè)生產起了巨大的作用,其基本政策仍然適用,必須繼續(xù)貫徹執(zhí)行。人民公社現有的三級所有、隊為基礎的制度,自留地的制度,一般不要變動。對運動中新出現的問題,特別是牽涉到所有制的問題,要謹慎對待。會議還指出:在服從國家統(tǒng)一計劃的前提下,要允許生產隊因地制宜種植的靈活性。切不可重犯窮富拉平的“一平二調”錯誤,不許無償調用生產隊的勞力、生產資料和其它物資,不得加重社員負擔。在當時情況下,這次會議雖然也提出要“大批資本主義,大干社會主義”等,但側重點是十分明確的,這就是重申各項農村政策,扭轉“過渡風”和“共產風”,恢復農業(yè)生產。

  2.克服農業(yè)學大寨運動中的形式主義偏向。“文化大革命”開始后,在強大的政治壓力下,不少地方因強調學大寨要不走樣,出現了照搬照套大寨某些“左”傾做法的現象。如:割“資本主義尾巴”,取消社員的自留地和家庭副業(yè);在生產關系上實行大隊核算;分配上實行“政治工分”;搬山造田,毀林、毀草、種糧食等。周恩來從抓農村政策的落實著手,對農業(yè)學大寨運動進行引導,努力使其回到60年代初期自力更生、艱苦奮斗的軌道上來。1970年2月13日,他在棉花會議上說,“大寨經驗是在山西,不一定在河北、江蘇適用”,“各省都要找自己的‘大寨’”,因為各地“地勢不同”、“面貌不同”。19同年 10月,北方農業(yè)會議根據周恩來的指示,強調了學大寨學什么的問題。會議重申了周恩來1964年在三屆人大會議上對大寨經驗的概括:政治掛帥、思想領先的原則,自力更生、艱苦奮斗的精神,愛國家、愛集體的共產主義風格。指出:“大寨在經營管理、生產技術方面的一些具體辦法,那是第二位的東西,決不能不顧自己的條件,照抄照搬。”否則,就“有可能學歪了。”20在1970年12月至1971年2月的全國計劃會議上,進一步討論了農業(yè)學大寨運動中的問題,發(fā)出綜合簡報第三期《當前農業(yè)學大寨運動中的一些問題》,強調:要正確貫徹執(zhí)行“以糧為綱,全面發(fā)展”的方針,不可只抓糧食,搞“單打一”。要允許社員經營少量的家庭副業(yè)。劃清多種經營和正當的家庭副業(yè)同投機倒把、棄農經商的界限,不要不加分析地把多種經營當作“資本主義”傾向批判。對已經改變基本核算單位、多數群眾不滿意又減了產的,要作適當調整。不能搞高指標,動不動就要翻一番。不能搞形式主義、“一刀切”等。這些問題的強調,使許多干部認識到,“收自留地、取消勞動定額、搞大隊核算”是“學大寨未抓住根本”,會“走到斜路上去”,從而改正了這些作法21。

  3.抵制“破私立公”、“割資本主義尾巴”等極左作法。1966年3月,周恩來說過:從全國來看,我們一窮二白的狀態(tài)未擺脫,“現在,老區(qū)尤其是山區(qū),連余糧都沒有了。對這一點我很不安心”。22因此,關心農民生活,是他強調農村政策的又一方面。“文化大革命”開始后,當一個農業(yè)中學發(fā)出給全國農民的倡議書,提出“把一切自留地、自留園田、自留樹一起交給人民公社”時,周恩來制止了這一作法。231967年5月,他針對有人把糧食政策當作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或修正主義批判,指出:是革命路線還是資產階級反動路線,分水嶺要從形勢和政策實質去分析,不能把問題簡單化。不要一看到物質,就說是物質刺激,就是資產階級反動路線。“過去實行獎勵政策是需要的”。他還針對有人稱大寨是“大公無私”的說法,指出:說話不要絕對化,先公后私,這才人人能學嘛。24由于周恩來的工作,在繼北方農業(yè)會議之后的許多會議上,要允許社員經營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業(yè);在分配上堅持按勞分配原則,防止平均主義等,幾乎成為每次會議都要涉及的內容。25

  第二階段:1972—1973年。批判極左思潮,促進農村政策的落實。

  農村政策的貫徹,對抑制農村的極左思潮起了一定作用。但是,由于“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(xù)革命”理論的影響,不少干部仍然認為,農村工作的主要方向,還是要抓住兩個階級、兩條道路、兩條路線斗爭這個綱,批判資本主義傾向,肅清“三自一包”的余毒。還有一些干部雖然想落實農村政策,卻心存疑慮:不敢由大隊核算退回到生產隊核算,怕說是犯方向錯誤;不敢講按勞取酬,怕說是工分掛帥;不敢講必要的獎勵,怕說是搞“物質刺激”;不敢搞自留地和家庭副業(yè),怕被看成“資本主義傾向”等。1971年“九一三”事件發(fā)生后,周恩來提出了要批判極左思潮的意見,明確了農村工作的重點是批判極左思潮。這一問題的明確,打消了許多人執(zhí)行政策的思想顧慮,為政策落實帶來新的契機。

  1971年12月26日,中央專門發(fā)出《關于農村人民公社分配問題的指示》,指出了一些地方在分配中存在的問題:有的“分光吃盡”;有的集體增產了,社員不增收;有的超支戶多,分配不能兌現等。要求:“當前要注意克服平均主義,應該按照社員的勞動質量和數量,付給合理報酬。”“學習大寨勞動管理的辦法,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(fā)”,“不可硬搬照套”。要“劃清多種經營同‘金錢掛帥’的界限,不要把黨的政策所允許的多種經營當作資本主義傾向來批判。”1972年前后,報刊針對農村工作中的極左作法發(fā)表了大量文章,在定額管理、合理獎勵、家庭副業(yè)等問題上,引導人們劃清是非界限。這些文章指出:“現階段黨在農村的各項經濟政策,毛主席、黨中央早就有過明確的規(guī)定,現在要進一步狠抓落實”,領導干部要“發(fā)現問題,糾正錯誤傾向,使黨的政策變?yōu)槿罕姷淖杂X行動。”26文章還對“割資本主義尾巴”等現象進行了解剖:“‘割尾巴’的教訓發(fā)人深省”,有些基層干部在落實農村政策時,“認為‘左’一點是‘好心’,右了是壞事。其實,‘左’的和右的,表現形式不同,本質卻是一個,都是背離毛主席的革命路線,違反黨的政策,不利于社會主義事業(yè)”。27在批判極左思潮的過程中,周恩來還于1973年1月至3月主持召開了全國計劃會議。這次會議除了繼續(xù)強調要加強農業(yè),堅持農村政策外,還揭露和批判了林彪、陳伯達一伙強迫擴社并隊、沒收自留地、砍家庭副業(yè)、搞“一平二調”等作法。

  1972—1973年是落實農村政策成效顯著的年份。全國農村普遍舉辦了落實政策的學習班。許多被打倒的基層干部恢復了工作;一些地方建立起了生產責任制,恢復勞動定額管理、評工計分制度和小包工制度;作為基本核算單位的生產隊的規(guī)模被適當劃小,或由大隊核算退回以生產隊核算。據山西省統(tǒng)計,到1973年5月,全省原有的29703個生產大隊,實行以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下降為9668個,占大隊總數的32.5%,比1971年下降了21.5%。28

  在周恩來的領導下,自北方農業(yè)會議之后,農村工作開始擺脫混亂,走向回升。1970年和1971年農業(yè)生產持續(xù)增長,總產值1970年比1969年增長5.76%,1971年又比1970年增長3.23%。1972年由于工農業(yè)比例失調和自然災害的影響,農業(yè)再次發(fā)生波折,但從1973年到1975年,農業(yè)又恢復了低速增長的勢頭,1973年比1972年增長8.3%、1974年比1973年增長3.55%。

  三

  “文化大革命”中周恩來在農業(yè)領域做的大量工作,是他在這一時期苦撐危局,維持國家機器運轉的一個方面。由于毛澤東對農業(yè)所持的相對謹慎的態(tài)度,更由于周恩來在農業(yè)領域長期不懈的糾“左”努力,我國農業(yè)在長時間的社會動亂中沒有出現大的“滑坡”,并有緩慢增長,這不論對當時,還是以后我國的發(fā)展都具有重要影響。

  第一、減輕了“左”傾錯誤對農業(yè)的危害,促進了農業(yè)的階段性恢復和緩慢增長。

  由于“文化大革命”的影響,這一時期的農業(yè)生產總體上處于發(fā)展很不平衡的狀態(tài),年際之間起伏大,個別年度出現下降。如:1966年的農業(yè)總產值比上年增長8.7%;動亂嚴重的1967年、1968年、1969年農業(yè)總產值的增長率分別為1.6%、一2.6%和1.2%;而1970年、1971年農業(yè)總產值的增長率分別為5.76%和3.23%;1973年、1974年農業(yè)總產值的增長率分別為8.3%、3.55%。以上年度間農業(yè)總產值的起伏顯示出三個上升階段,即:1966年;1970—1971年;1973—1975年。農業(yè)總產值的變化與多種因素有關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種變化,與周恩來在不同階段的地位、作用及其對農業(yè)的影響,呈現出了對應關系。由此可見,周恩來在農業(yè)領域的糾“左”努力,對農業(yè)獲得階段性恢復所起的重要作用。

  在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在劉少奇、鄧小平等領導人先后被打倒的情況下,周恩來的這些努力,實際上是把波折迭起的農業(yè)一次次地引導到對生產比較有利的軌道上,使屢次抬頭的極左思潮,屢次被糾,這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。在“文化大革命”的動亂中,黨對農業(yè)生產的領導得到了堅持,億萬人民的吃飯穿衣大致能有保證,國家機器得以繼續(xù)運轉,是周恩來晚年的一大重要貢獻。

  第二、在農業(yè)基本建設上取得了一些進展,為今后農業(yè)的發(fā)展打下了物質基礎。

  周恩來不僅通過農村政策的堅持,為農業(yè)生產提供相對有利的環(huán)境,還采取各種措施推動農田水利、農用機械、農用化肥和地方“五小”工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周恩來“一有機會就要講支援農業(yè)的問題,指示國家計委每年在計劃中必須作出支農的具體安排,在資金、物資上支持逐步改變農業(yè)的生產條件。”29 1971年,周恩來提出,要從有限的外匯中擠出一部分進口大化肥技術設備。經毛澤東、周恩來批準,我國于1972年前后引進了13套大化肥技術設備。這一年,國務院針對當時出現的“三個突破”,調整工農業(yè)投資,加大農業(yè)投資3.7億元。與此同時,周恩來布置上海制造上百套小化肥設備,發(fā)展各地的小化肥工業(yè)。30這些設備的進口和建成投產,改善了農業(yè)生產條件,為80年代農業(yè)的新發(fā)展奠定了必要的物質基礎。

  此外,在周恩來領導下,農林部于1972年著手對《農業(yè)六十條》進行修改,對于其中如“公社一般地不辦企業(yè)”等內容作了相應的改動。這項工作,后來由于形勢逆轉而未能完成,但是中央對社隊企業(yè)的政策放寬,無疑為其今后的崛起打開了閘門。

  第三、為今后在農業(yè)領域繼續(xù)克服極左思潮,提供了歷史借鑒。

  以《農業(yè)六十條》作為農村糾“左”的依據,是周恩來這一時期抓農村工作的特點,這不僅對當時的農業(yè)生產具有積極影響,也為今后農業(yè)的發(fā)展提供了歷史借鑒。1975年,在周恩來病重住院,鄧小平主持黨和國家工作時,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仍然是以《農業(yè)六十條》作為依據的。同樣反映出周恩來在農業(yè)領域的歷史影響的,還有在批判“資產階級法權”的聲浪中,部分領導干部阻止進行生產關系“革命”的事例。在全國農業(yè)學大寨會議籌備過程中,陳永貴等人提出了繼續(xù)進行生產關系“革命”的主張(如革自留地的命、革住宅私有的命、實行大隊核算、取消定額包工等)。對此,農林部負責人表示了反對意見,他們提出:這些作法“當前還不能在全國推廣。就全國大多數地方來說,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,還是北方地區(qū)農業(yè)會議文件中提出的,如何很好地學習大寨經驗中根本的東西,第一位的東西。”“在執(zhí)行政策上,主要還是堅持貫徹黨在現階段農村的基本政策問題(例如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所有、隊為基礎,允許社員經營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業(yè)等)”。于是,對有關的發(fā)言稿進行了修改,避免了在更大的范圍內造成影響。

  談到周恩來在農業(yè)領域的糾“左”努力時,不能不看到,這一時期的農業(yè)糾“左”仍帶有很大的歷史局限性。

  第一、面臨的“左”傾錯誤更加嚴重,糾“左”的阻力更大,取得的效果相對有限。

  “文化大革命”時期,是“左”傾錯誤在黨內占據主導地位的時期。這一時期的農業(yè),不僅受到急于求成、急于過渡思想的影響,還受到了“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(xù)革命”理論的影響。比如,不少地區(qū)認為,由生產隊向生產大隊過渡,進一步發(fā)揮人民公社“一大二公”的優(yōu)越性,是大勢所趨,是“繼續(xù)革命”的要求。這就使“過渡風”和“共產風”屢糾屢犯。從1973年下半年起,“過渡風”和“共產風”在“批林批孔”運動中又盛行起來。

  第二、在糾“左”的措施上,經濟手段的運用受到明顯削弱,農村封閉式的自然經濟格局更為突出。

  在貫徹農村政策的過程中,由于“文化大革命”的影響,60年代初進行農業(yè)調整的一些作法,如:各種形式的包產到戶、恢復農村集市等被明顯削弱,而統(tǒng)一規(guī)劃、強迫命令等行政手段則難于糾正。比如,當時雖然也強調要允許社員經營自留地和家庭副業(yè),但是,由于把批判“三自一包”擴大到批判“重副輕農”、“重錢輕糧”,致使部分地區(qū)硬性規(guī)定社員只能飼養(yǎng)多少頭豬、羊和多少只雞、鴨,有的地方甚至取消了社員的家庭副業(yè),代之以集體統(tǒng)一經營。農村集市貿易也逐步萎縮。農村封閉式的自然經濟格局得到強化。

  第三、周恩來在60年代初的農業(yè)調整中曾經閃現出的一些思想火花受到窒息。

  在60年代初的農業(yè)調整中,周恩來曾表達出一些十分可貴的思想火花。如:1962年五六月間,周思來曾托楊尚昆打電話給在上海的田家英,提出可不可以把農村的私有部分放寬一些。316月下旬,中央書記處開會討論“包產到戶”的問題。會后,陳云向周恩來提出:有些地方可以用重新分田到戶的辦法來刺激農民生產的積極性,以迅速恢復農業(yè)產量。周恩來表示贊同。32又如,要重視農業(yè)科技,是周恩來在60年代初提出的重要思想。1962年9月29日,他接見農業(yè)科學家時,介紹了美國、日本發(fā)展農業(yè)的經驗,說:日本首先抓生產力發(fā)展的一系列措施,對我們并不生疏,就是我們重視不夠。只要把農業(yè)這一關鍵問題搞好了,新的發(fā)展就會出現。他批評過去把農業(yè)科研機構精簡過頭的做法,提出:該請回來的就請回來,該歸隊的就歸隊;要恢復和充實農業(yè)方面的業(yè)務機構,培養(yǎng)一支廣大的農業(yè)科學技術隊伍。33可是,在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批判所謂“學術權威”、“專家路線”的作法,使我國農業(yè)科技受到了嚴重破壞。

  顯然,“文化大革命”的歷史條件,決定了這次農業(yè)糾“左”只能在《農業(yè)六十條》的基礎上進行,沒有、也不可能跳出毛澤東關于人民公社三級經濟管理體制的思想框架,與60年代初期的農業(yè)調整相比較,在一些方面還有后退。因此,談到這一時期的農業(yè)糾“左”時,不能不談到兩個方面:一是,這些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極左思潮,恢復了被“文化大革命”批判和否定的有效作法;二是,占據主導地位的“左”傾錯誤限制了這次糾“左”的深入展開,使其未能成為我國農業(yè)發(fā)展的一次機遇,我國農業(yè)生產力發(fā)展水平與周邊國家的差距繼續(xù)在拉大。

  (作者單位: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)

  注 釋:

  ①、②、③、④、31、 32、 33《周恩來年譜》1949—1976中卷,第688頁、第 716頁、第 763—764頁、第 8頁、第 481頁、第 488頁、第499頁。

  ⑤、⑥余秋里:《中流砥柱,力挽狂瀾》(載《我們的周總理》第45頁、第56頁)。

  ⑦余秋里:《七億人民的“總管家”》(《周恩來的最后歲月》第91頁)。

  ⑧、⑨、⑩、11、⑩、13、 14、 17、 25《周恩來年譜》1949—1976下卷,第59頁、第 126頁、第 131頁、第 132頁、第 466頁、第 558頁、第349頁、第16頁、第447頁。

  15 1970年2月 15日,棉花會議簡報第3期。

  16《中央關于當前農村工作問題的指示》(中發(fā)(1965)516號文件)。

  18、 19《周恩來經濟文選》第597頁、第621頁。

  20 1970年12月 11日中共中央批準國務院關于北方地區(qū)農業(yè)會議的報告。

  21、 22、 23、 24 農林部《貫徹北方地區(qū)農業(yè)會議情況簡報》第1期,第21頁、第67頁、第495頁。

  26 1972年3月18日《人民日報》。

  27 1972年9月5 日《人民日報》。

  28 王龍:《山西農業(yè)互助合作四十八年概述》(《黨史文匯》1986年第5期)。

  29 30 余秋里:《七億人民的“總管家”》。

  《周恩來百周年紀念論文集》

(責編:唐璐、張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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